屯田制
导读:屯田制的基本信息
拼音:tún tián zhì注音:ㄊㄨㄣˊ ㄊㄧㄢˊ ㄓˋ繁体:屯田制
屯田制 屯田制是汉以后历代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士兵和无地农民垦种荒地的制度。有军
拼音:tún tián zhì注音:ㄊㄨㄣˊ ㄊㄧㄢˊ ㄓˋ繁体:屯田制
屯田制 屯田制是汉以后历代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士兵和无地农民垦种荒地的制度。有军
屯田制的基本信息
拼音:tún tián zhì
注音:ㄊㄨㄣˊ ㄊㄧㄢˊ ㄓˋ
繁体:屯田制
屯田制 屯田制是汉以后历代*府为取得*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士兵和无地农民垦种荒地的制度。有*屯、民屯和商屯三种。屯田始于汉武帝时西域屯田,为*屯。建安元年 (公元196年) 曹操采纳枣祗、韩浩的建议,在许昌招募农民屯田,当年得谷百万斛。后推广到各州郡,由典农官募民耕种,为民屯。屯田之民免服兵役和徭役,称“屯田客”。
意思解释释义
辞典解释
屯田制túntiánzhìㄊㄨㄣˊㄊㄧㄢˊㄓˋ汉代以来,*府利用*队或农民垦种土地,征取收成做为*饷的制度,称为「屯田制」。分*屯、民屯、商屯。
《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屯田之制。曰*屯,曰民屯。太祖初,立民兵万户府,寓兵于农,其法较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