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一法(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101℃~105 ℃下,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卤菜制品、粮食(水分含量低于18%)、油料(水分含量低于13%)、淀粉及茶叶类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第二法(减压干燥法)适用于高温易分解的样品及水分较多的样品(如糖、味精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糖和味精除外)。第三法(蒸馏法)适用于含水较多又有较多挥发性成分的水果、香辛料及调味品、肉与肉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g/100g的样品。第四法(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含微量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含有氧化剂、还原剂、碱性氧化物、氢氧化物、碳酸盐、硼酸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3g/100g的样品。
标准号:GB 50093-2016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8-31
实施日期:2017-03-01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50093-2010;GB/T 12087-2008;GB/T 187983-2008;GB/T21305-2007;GB/T 5497-1985;GB/T 8304-2013;GB/T 127296-2008;GB/T 969515-2008;GB/T 8858-1988;SN/T 0919-2000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