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706.32-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2025-06-28

GB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安全。本部分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装有电动机-压缩机和房间风机盘管的热泵(含生活用热水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存在危险的器具,例如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本部分也适用于使用可燃制冷剂的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3121给出了可燃制冷剂的定义。上述器具可能由一个工厂或多个工厂生产的组件组成。如果提供的是多组件,而且这些单独的组件要一起使用,那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应以装配在一起的组件使用为基础。注1:在GB470617中给出了“电动机-压缩机”的定义,其是指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或半封闭电动机-压缩机。注2:在ISO5149中给出了制冷剂的安全要求,另外,在GB470612中给出了生活用热水热泵中用于储存热水的容器要求。本部分不考虑A1、3121定义的A2或A3类以外的化学物质。注3:本部分规定了使用可燃制冷剂的特殊要求。除非本部分有特殊要求(包含附录),制冷剂的安全要求见ISO5149。ISO5149:1993中的下列条款与本部分相关:———第3章,适用于所有器具和系统的设备的设计和结构。———第4章,对“类似用途”(如商业及轻工业)器具和系统的使用要求。———第5章,对“类似用途”(如商业及轻工业)器具和系统的运行程序(操作规程)。辅助加热器(仅指加热器设计为器具总成的一部分,控制器装在器具内),或其独立安装的其他装置都在本部分的范围内。注4:必须注意下述情况:———对于准备在车、船或航空器上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的要求;———对于承受压力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负责劳动保障的国家卫生局和负责仓储、运输、建筑结构和安装的国家机构等规定的附加要求。注5:本部分不适用于:———符合IEC60335-2-88规定的带加热和冷却设备的加湿器;———专门为工业加工而设计的器具;———准备用于某些特殊条件下的器具,例如,存在有腐蚀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或煤气)的地方。

标准号:GB 470632-2012

标准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heat pumps, air-conditioners and dehumidifier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2-06-29

实施日期:2013-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1家用空调与冷藏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120家用品安全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470632-2004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GB4706.34-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蒸锅的特殊要求
GB4706.3-198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食物搅碎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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