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883.1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

2025-06-28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745-2-11:2003(2.0版)《手持式电动工具 安全 第2-11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与等同采用IEC 60745-1:2003(3.2版)制定的GB 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一起使用。本部分实施之日起代替GB 3883.11—199《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

标准号:GB 388311-2005

标准名称: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

英文名称: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reciprocating saws(jig and sabre saw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5-02-06

实施日期:2005-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电工>>电气设备与器具>>K64电动工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机械制造>>手持工具>>2514020电动工具

替代以下标准:GB 388311-1991;被GB 388311-2012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GB3883.1-19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一般要求(可供认证用)
GB3883.10-19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刨的专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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