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2275.4-2008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第4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现场研究中的应用

2025-06-29

GB/T 22275《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分为7个部分,本部分为GB/T 22275的第4部分。GB/T 222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现场研究的试验机构的组织和人员、质量保证计划、试验设施、仪器、原料、试剂、试验系统、试验样品和参照物、标准操作程序、研究结果的报告、记录和材料的存储和保留。除了国家立法的明确豁免,本部分所规定的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以下简称GLP原则)适用于法规所要求的所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包括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兽药和类似产品的注册或申请许可证,以及工业化学品管理。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删除了前言和目录部分。

标准号:GB/T 222754-2008

标准名称: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4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现场研究中的应用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of conduct for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 Part 4: The application of the GLP principles to field studie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8-04

实施日期:2009-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质量>>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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