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9661.1-2005核仪器及系统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9661的本部分规定了该仪器及系统的安全通用要求,包括一般原则、防电击、辐射防护仪器过载防护、核仪器易去污性、防其他危险、安全标志和随行文件。本部分适用于核仪器及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检验、贮存、运输、安装、使用和维护等;并适用于核仪器产品标准中“安全要求”的确定。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核仪器,还应遵循与其相关的安全标准。
标准号:GB/T 196611-2005
标准名称:核仪器及系统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for nuclear instrumentations and systems-Part1:General requirement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5-06-01
实施日期:2005-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能源、核技术>>核仪器与核探测器>>F80核仪器与核探测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能源和热传导工程>>核能工程>>2712001核能综合
起草单位: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归口单位: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