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9266-2008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标准代替GB 19266-2003 《原产地域产品五常大米》。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内生产的五常大米。本标准代替GB 19266-2003 《原产地域产品五常大米》。本标准与GB 19266-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修改了标准的中英文名称;———调整了自然环境的数据(2003版的511、512、513、514、515;本版的52、53、54、55、56),增加了地貌特征(见51);———依据GB 1354《大米》,调整了加工质量指标和部分理化指标(2003版的55、56;本版的64、65);增加了“食味品质”,删除了“碱消值”和“垩白度”项目;———增加了净含量允许短缺量项目(见67);———卫生指标增加了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见66);———增加了保质期(见103)。
标准号:GB/T 19266-2008
标准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五常大米
英文名称: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 Wuchang rice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10-22
实施日期:2009-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农业、林业>>粮食与饲料作物>>B22禾谷类作物与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食品技术>>67060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19266-2003
起草单位:哈尔滨市五常质量技术监督局、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五常市人民政府等
归口单位: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