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7680.9-2003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内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本部分规定了对核电厂场内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要求,包括对培训、演习和练习、急应计划和执行程序的评审与修订等方面的要求和评价方法,以及核电厂营运单位对其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情况进行监查的主要方面。本部分适用于核电厂场内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活动,其他核设施的同类活动也可参考。
标准号:GB/T 176809-2003
标准名称: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内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英文名称:Criteria for emergency planning and preparedness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Maintenance of on-site emergency response capacity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3-03-02
实施日期:2003-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能源、核技术>>辐射防护与监测>>F77核辐射事故应急与处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能源和热传导工程>>核能工程>>2712020核电站、安全
替代以下标准:EJ/T 882-1994
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