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6902.1-2004图形符号表示规则设备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原形符号

GB/T16902规定了设备用图形符号的原形符号的形成原则、形成指南以及设备用图形符号的应用。GB/T16902的本部分规定了设备用图形符号的原理符号的主要形成原则。根据原形符号所要表达的含义,本部分不但包含图形(例如形状和尺寸)的设计规则,而且包含相关文字的起草规则。本部分适用于以下用途的图形符号:——标识设备或其组成部分(例如,控制器或显示器);——指示功能状态或功能(例如,通、断、告警);——标明连接(例如,端子、加注点);——在包装上提供信息(例如,内容物的标识、装卸说明);——提供设备的操作说明(例如,使用的限制)。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领域的原形符号:——安全标志;——图样和简图;——技术文件;——公共信息。
标准号:GB/T 169021-2004
标准名称: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设备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原形符号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presentation of graphical symbols—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equipment—Part 1:Symbol original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4-05-10
实施日期:2004-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综合>>基础标准>>A22术语、符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01图形符号综合
替代以下标准:GB/T 169021-1997;被GB/T 169021-2017替代;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电气信息结构文件编制和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归口单位: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