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6301-1996船舶机舱辅机振动烈度评价

2025-06-29

本标准规定了汽轮发电机、柴油发电机、空气压缩机、泵、通风机、制冷机和蝶式分离机等船舶机舱辅机的振动烈度的评价。本标准适用于正常工作状态下的船舶机舱辅机振动烈度限值的评价。本标准不适用于寻找振源、诊断故障、研究局部振动或其他研究目的。

标准号:GB/T 16301-1996

标准名称:船舶机舱辅机振动烈度评价

英文名称:Evaluation of vibration severity for marine engine-room auxiliarie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6-04-25

实施日期:1997-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船舶>>船用主辅机>>U47舱室辅机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造船和海上建筑物>>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4702020船用发动机和推进系统

替代以下标准:被GB/T 16301-2008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院

归口单位: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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