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62011.4-2008布艺类产品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

本部分首次发布。FZ/T62011《布艺类产品》分为四个部分,本部分为FZ/T62011《布艺类产品》的第4部分,参考ASTM D4771:2002《室内家具用装饰织物规格性能要求》制定。 FZ/T 62011的本部分规定了布艺类产品-----室内装饰物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本部分适用于以纺织纤维为原料的室内装饰物产品。
标准号:FZ/T 620114-2008
标准名称:布艺类产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
英文名称:Indoor ornamental textiles—Part 4:Textile thing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8-04-23
实施日期:2008-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纺织>>纺织制品>>W59其他纺织制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160家用织物、亚麻织物
替代以下标准:被FZ/T 620114-2016替代;
起草单位: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江苏省纤维检验所)
归口单位:家用纺织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