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财*资金预算指标核算科目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是指财*部门依据《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设立的会计科目“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编号为1002,属于财*资金预算指标核算科目。
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财*部门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预算单位尚未使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指标。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借方反映财*部门批准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增加,借方红字反映财*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贷方反映生成支出指标和调剂时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减少,贷方红字反映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支出指标。
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的账务处理
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的主要核算处理如下:
(一)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年初转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
(二)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生成支出指标时,借记“可执行指标”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支出指标时,采用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借记“可执行指标”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调剂时,借记本科目对应明细,贷记本科目对应明细。再重新生成支出指标时,借记“可执行指标”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时,采用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
年终结转后,本科目期末无余额。
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的会计分录
1.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年初转入
(1)触发记账条件
新的年度开始,本级财*部门审核确认,且要素、金额应同上年度衔接。
(2)记账规则
①年初转入
列支权责发生制事项批复后转入。
借: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贷: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②生成支出指标
权责发生制事项转支出指标。
借:可执行指标(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贷: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③权责发生制事项确认收入
借: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贷:确认收入(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指标核算确认收入,总会计账不记收入。
(3)控制规则
记账金额与上年度权责发生制列支金额保持一致。
2.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调剂
(1)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①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财*部门审核确认,且科目、要素、金额应与总预算会计账衔接。
②记账规则
采用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
借:可执行指标(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红字
贷: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红字
借: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红字
贷: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红字
借: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红字
贷:确认收入(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红字
同时增加分录,减列当年确认支付,增列当年待分预算,采用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核算如下:
借:确认支付(当年预算)红字
贷:支出预算—待分预算 红字
③控制规则
根据“可执行指标”科目余额控制可收回的*大金额。如当年预算支出不够冲销,则冲销完后“确认支付”科目可出现贷方余额。
(2)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调剂
①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财*部门审核确认。
②记账规则
借:可执行指标A(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红字
贷: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A(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红字
借: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B(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贷: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A(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借:可执行指标B(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贷: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结余B(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③控制规则
通过“可执行指标”科目余额控制可以调剂的*大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