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

导读: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是指进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使存货达到目前状态和场所所发生的其他成本构成。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包括

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

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是指进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使存货达到目前状态和场所所发生的其他成本构成。

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对于加工取得的存货其直接材料成本即是外购该原材料时的入库成本。制造费用是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之外需要归集后在月末按分配标准,分配计入不同产品间的间接成本,如一个生产车间生产多种产品,这个生产车间的水电费就属于需要按标准分配计入多种产品中的制造费用。

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的内容

1.自行生产的存货,其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2.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计入存货成本的内容包含:

项目

具体内容

相关税费

包括计入存货的

进口关税

消费税

资源税

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运输费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存货支付的运输费,应按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运输费

金额计入存货成本,

按其运输费与增值税税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包括

入库前

的仓储费用、包装费、运输途中的

合理损耗

入库前

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注意:

入库后

发生的原材料仓储费用、合理损耗等,计入

当期损益

,不计入存货成本

特殊

商品

流通企业

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应当计入

存货的采购成本

;也可以

先进行归集

,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

分摊

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的账务处理

(一)自行生产的存货

1、领用原材料,人工费等: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

贷:原材料

2、发生制造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人工费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

3、结转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制造费用

4、产品入库、结转生产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等

(二)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委托加工其实是生产企业做账的一个难点,尤其是当涉及消费税的时候,还得分成是否连续生产。

举个例子: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该批材料收回后将于用于继续生产产品,甲公司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万元,支付乙公司的加工费为22.6万元(含税价),并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于受托方乙公司已经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89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后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多少元?(甲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

这个实际成本就很简单:

实际成本=60+20=80万元

(注意:加工费计入成本应为不含税价)

计算虽然容易,但分录就稍微繁琐些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60

贷:原材料 60

(2)支付加工费用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89

贷:银行存款 31.49

(3)加工完毕后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

借:原材料 80

贷:委托加工物资 80

根据上述的案例,我们总结下委托外单位加工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内容如下:

1、“三项”一定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①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

②加工费;

③运杂费。

2、“两项”不一定计入收回存货的成本:

①消费税:

支付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支付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②增值税进项税额。

成本计量
成品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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