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会计科目工程物资减值准备是指民间融资机构依据《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规定设立的“工程物资减值准备”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607,属于资产类科目。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工程物资的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工程物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2、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
资产负债表日,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做以下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解读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本科目可按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的应收款项、短期财务性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债权投资、在建工程、抵债资产等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短期财务性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等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短期财务性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等,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短期财务性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等。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