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
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
会计科目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是指,执行《彩票机构会计制度》时设立的“3201专用基金”下设的“320103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明细科目。取得拨付的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时,按照实际取得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自2019年1月1日起,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执行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彩票机构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下关于“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科目的衔接规定
《会计制度——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简称新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彩票机构的有效贯彻实施,财*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彩票机构执行《会计制度——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衔接规定明确指出,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不包括原账“专用基金”科目中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核算内容。转账时,彩票机构应当将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减去属于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科目,将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中属于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的金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
调整专用基金对非财*拨款结余的影响:
彩票机构应当对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划分出按照收入比例列支提取的专用基金,按照列支提取的专用基金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拨款结余”科目。
专用基金科目解读
彩票机构会计制度下,专用基金科目核算彩票机构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彩票兑奖周转金、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其他专用基金等。本科目应当按照专用基金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会计制度下,专用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科技成果转换基金等。本科目应当按照专用基金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