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资金放款
导读:有偿资金放款 会计科目 有偿资金放款是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依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设立的第131号科目“有偿资金放款”,属于资产类科目。有偿资金放
有偿资金放款
会计科目有偿资金放款是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依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设立的第131号科目“有偿资金放款”,属于资产类科目。有偿资金放款科目核算财*部门借给用款单位和个人需定期收回的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有偿资金放款的占用费收入不在本科目核算。
有偿资金放款是指财*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借给用款单位或个人,应按时回收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有偿资金。
有偿资金放款的账务处理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偿资金放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归还放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放款数。
2、本科目应按债务人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涵盖项目级次、项目年度、项目区和项目类别等。下同)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有偿资金放款的会计分录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偿资金放款时:
借:有偿资金放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归还放款的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有偿资金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