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原则

导读:法务会计原则法务会计原则是对法务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具体进行业务处理的已经,是法务会计工作所必须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法务会计原则的内容法务会计原则的内容主要有以下

法务会计原则

法务会计原则是对法务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具体进行业务处理的已经,是法务会计工作所必须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法务会计原则的内容

法务会计原则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合法原则:法务会计工作的开展要以法律规范为指引,涉及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

2、怀疑原则:法务会计人员处理每个案件时均要持有“怀疑一切”的态度,假设任何与所查案件有关的人都有犯罪的动机与可能性,并将其作为处理有关事项的原则;

3、独立原则:法务会计人员要坚决以独立的态度处理各种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影响,完全以专业判断得出结论,法务会计信息要公平公正地符合表述对象;

4、真实原则:法务会计要真实表述所反映的对象,不能随意编造、删减事实,需要涵盖所有的合法与非法信息。

法务会计

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与法学知识以及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旨在通过调查获取有关财务证据资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陈述,以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侦察学和犯罪学等学科的有关内容为一体的边缘科学。

法务会计是会计业务领域的延伸和扩展,具有法律服务性质。它的出现是审计舞弊和新型经济犯罪取证的必然要求。法务会计的性质也决定了为诉讼活动提供准确的侦查导向,提供真实客观的财务会计证据和严密科学的财务会计结论,这是法律赋予专家证人的基本职责,其本质仍然是会计专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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