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本

导读:合同成本 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成本 合同成本是指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成本,新收入准则下的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成本的分类1.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

合同成本

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成本

合同成本是指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成本,新收入准则下的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成本的分类

1.合同取得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

2.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属于存货,是指企业为完成履约合同而归集的,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等的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不仅取代了原有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以及“劳务成本”核算内容,且外延有所增加,将原费用化的一些合同履约支出计入“合同履约成本”,予以资本化,与收入的确认相互匹配。

合同成本的判断原则

1.合同取得成本

通过合同取得成本的定义,可按以下程序来判断其发生的成本,是否应该在合同取得成本科目中进行核算。

(1)判断是否为增量成本,如果不是则应记入期间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例如支付给业务员的销售佣金,只有业务员签订了销售合同,企业才会支付,则销售佣金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而企业支付给业务员的差旅费、前期的调研费等,无论是否签订合同均会发生,则此部分费用不属于增量成本,应计入当期损益。

(2)判断此增量成本预期能否收回,如预期不能够收回,则记入当期损益。

(3)判断摊销期限,在满足增量且能够收回两个条件的基础上,如果摊销期限超过一年则记入“合同取得成本”进行核算,如摊销期限低于一年,为简化核算可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2.合同履约成本

为了履行合同义务,企业会发生各种成本,对于这些成本应判断其是否形成其他资产,如形成其他资产,则属于其他准则规范的内容。例如,假设某企业为了履行某一产品销售合同,购入了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专利权等。其中,原材料属于存货核算的内容,机器设备形成了企业的固定资产,专利权形成了企业的无形资产。那么,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上述成本应分别按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准则进行核算。如不属于其他准则规范的内容,则按照以下程序,分析其是否应该记入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核算。

(1)判断是否与合同直接相关(这里的合同可以是已经取得的合同,也可以是预期能够取得的合同),如果不相关,则记入当期损益。

(2)判断成本的发生是否使未来履行履约义务所使用的资源增加,如果不能增加履约资源,则应记入当期损益。

(3)判断所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否收回,当发生的成本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且预期能够收回时,则应在合同履约成本中进行核算,如预期不能收回仍应进入当期损益。

合同成本的账务处理

(一)合同履约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企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合同,分别按“服务成本”“工程施工”等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履约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履约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履约成本。

(二)合同取得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2.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取得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对合同取得成本进行摊销时,按照其相关性借记“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成本的会计分录

1.合同取得成本

发生合同取得成本

借:管理费用——律师费(非增量)

——差旅费(非增量)

合同取得成本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1)如果结算佣金

借:销售费用

贷:合同取得成本

(2)如果其他增量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取得成本

2.合同履约成本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等

按收入确认原则(如完工比法)匹配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成本的列报

资产负债表中,“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均未成为单列项目,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均需要在对其余额的流动性做岀推断的基础上填入相应的指定项目中:

1.“合同取得成本”科目减去“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后的余额应分别填列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2.“合同履约成本”科目减去“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后的余额应分别填列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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