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导读: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是指各级总会计依据《财政总会计制度》而设置的“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2011,属于负债类科目。 应付国库集中
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是指各级总会计依据《财*总会计制度》而设置的“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2011,属于负债类科目。
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核算
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核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国库集中支付中,应列为当年费用,但年末尚未支付需结转下一年度支付的款项。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财*尚未支付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本科目应按照预算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可根据管理需要,参照《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年末,对当年发生的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借记有关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支付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三)收回尚未支付的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