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导读: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依据《会计制度》而设置的“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832,属于资产类科目。本科目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是行*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依据《会计制度》而设置的“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832,属于资产类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单位计提的保障性住房折旧累计数。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科目用于核算单位计提的保障性住房的累计折旧。本科目应当按照所对应保障性住房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单位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按月对其控制的保障性住房计提折旧。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为此,我国已经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按月计提保障性住房折旧时,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处置保障性住房时,按照所处置保障性住房的账面价值,借记“资产处置费用”、“无偿调拨净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本科目,按照保障性住房的账面余额,贷记“保障性住房”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