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收入
导读:会费收入 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向所在基层工会组织交纳的会费。工会组织收缴会费一般在每月发放工资时,由工会小组长及时向本组会员
会费收入
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向所在基层工会组织交纳的会费。工会组织收缴会费一般在每月发放工资时,由工会小组长及时向本组会员收交会费,将会费收齐后送交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入账。会费收入全部留在基层工会使用,不给上级工会分成和上解。
会费收入在工会会计当中也指“会费收入”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401,属于收入类科目,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会费收入科目用于核算基层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会费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取得会费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工会资金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工会资金结余——本年收支结转”科目。
会费收缴计算标准
根据全总工发(1978)101号文件《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不计交会费。会员交纳会费的基数是本人每月工资收入,工资收入的范围是指基本工资。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计算交纳会费。至于企业工会会员的工资收入和奖金津贴收入如何区分的问题,可按各企业的支付办法掌握处理:凡是企业作为工资发放的,应计算交纳会费,凡是作为津贴奖金发放的,不计算交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