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标准收入
导读:地方财政标准收入 地方财政标准收入是指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中,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选取客观因素测算出的地方财政应有收入,反映一个地方财政收入能力和收入努力程度。 术语解释一
地方财*标准收入
地方财*标准收入是指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中,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选取客观因素测算出的地方财*应有收入,反映一个地方财*收入能力和收入努力程度。
术语解释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为达到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对存在财力缺口的地区给予的补助。该项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可自主安排使用,所以又称无条件转移支付。
地方财*收入是指地方财*年度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财*收入指国家财*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主要包括:(1)各项税收: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等。(2)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财*收入按现行分税制财*体制划分为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本级收入。(注:目前营业税已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