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凭借国家*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医疗卫生等;按照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术语解释
1、财*收入
财*收入是指国家凭借*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筹集到的归国家支配的资金,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是履行职能的财力保障。
按照现行预算体系,财*收入分为公共财*收入、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公共财*收入的主体为税收收入,是国家凭借*治权力向纳税人征收的收入;非税收入是公共财*收入的补充形式,反映各级行*机关、事业单位、代行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权力、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通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而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活动。性基金收入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投资收益,包括利润收入、国有股股利、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等。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依法通过社会保险缴费、公共财*预算安排的补助等方式取得的,并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支出的收入。
2、税收收入
税收是财*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我国共有18个税种,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18个税种可分为中央税4个、地方税11个和中央地方共享税3个。关税、船舶吨税、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属于中央税,涉及税收收入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等。
3、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是由各级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权力、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国家财*将筹集起来的资金进行分配使用,以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等、商业服务业等、金融、援助其他地区、国土海洋气象等、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债务付息、债务发行费用等方面的支出。财*支出根据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不同职权,划分为中央财*支出和地方财*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