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倍累进税率

导读:全倍累进税率 税收术语 全倍累进税率是“超倍累进税率”的对称。是全部课税对象数额均按其累进依据适用的最高级次的征税比例计税的一种累进税率。中国从未采用过这种税率。

全倍累进税率

税收术语

全倍累进税率是“超倍累进税率”的对称。是全部课税对象数额均按其累进依据适用的*高级次的征税比例计税的一种累进税率。中国从未采用过这种税率。

全倍累进税率的特点

1、计算简便,纳税人课税对象的相对数仅作为确定适用税率的依据,税率确定后,实际上直接按课税对象的绝对额乘适用税率,等于按比例税率计税。

2、累进急剧,纳税人全部课税对象都适用相应等级的*高税率。

3、累进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相同。

4、在累进级距的分界点附近会出现税款增加额超过课税对象增加额的不合理现象。

全倍累进税率和超倍累进税率的区别

全倍累进税率和超倍累进税率的区别如下:

1、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形下,实际税率不同,全倍累进税率负担重,超倍累进税率负担轻。

2、全倍累进税率的*大缺点是在累进级距的临界点邻近,全倍累进税率负担不合理。

3、在各个级距上,全倍累进税率税负变化急剧,而超倍累进税率变化缓和,也确实是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长,税款的增加,全倍累进税率较快,超倍累进税率较缓和。

4、在运算上,全倍累进税率运算简单,超倍累进税率运算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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