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额
增值额
增值额,指的是从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商品与劳务的价值差额后余下的价值量,即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
增值额是指在一定时间下,某种产品或服务的售价比原本的价格上涨的部分,也称为价值增加量。在一般的经济活动中,增值额可以与折扣、标价和收费等相关概念结合起来使用。
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土地价款、土地开发成本、地上建筑物成本及有关费用、销售税金等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但如果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扣除项目后没有余额,则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的内容
增值额包括理论上增值额和法定增值额,具体解释如下:
1、理论增值额是指纯粹理论意义上的增值额度,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2、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根据各自国情、*策要求,在规定扣除范围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而确定的不同增值额。
增值额的意义
增值额是一种客观衡量投资回报的指标,其可以用来衡量企业投资回报的情况,也可以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及市场反应。全面考察增值额,可以使企业更好地判断投资回报情况,从而把握市场规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另外,增值额不仅是衡量一家企业投资回报情况的标准,还是计算价格波动的主要参照指标。价格变化通常是由于增值额的变化所引起的。价格波动对市场消费者、生产者、投资者和经济活动的发展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术语解释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增值税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增值额再按比例缴纳的税收。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