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受到重大且广泛限制时发表的审计报告。
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意见段之前增加说明段,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所有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的规定,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无法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不同于否定意见,它通常仅仅适用于注册会计师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果注册会计师发表否定意见,必须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论是无法表示意见还是否定意见,都只有在非常严重的情形下采用。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术语
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删除引言段中对自身责任的描述以及范围段,并在意见段中使用“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上述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等专业术语。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
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如下:
审计报告
ABC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1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ABC公司管理当*的责任。
ABC公司未对20×1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盘点,金额为×万元,我们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对期末存货的数量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由于上述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上述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20×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