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贷款
土地一级开发贷款
土地一级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授权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及相应市*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土地一级开发贷款适用对象
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授权土地一级开发企业。
土地一级开发贷款特点
解决城市规划区内特定区域的土地收购征用、储备、开发等的融资需求。
土地一级开发贷款办理条件
以北京农商银行提供的土地一级开发贷款为例:
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有可靠的还款来源。
2、信用状况良好。
3、项目土地出让前景良好,经济效益测算可行。
4、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
5、贷款项目符合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
6、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7、信用等级符合银行要求。
城市土地开发贷款概述
土地一级开发贷款是城市土地开发贷款的种类之一,城市土地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授权或委托、合法的城市土地开发主体发放的,用于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及相应市*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按贷款对象划分,城市土地开发贷款可分为土地储备贷款、园区土地开发贷款和企业土地一级开发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是指银行向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用于所在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旅游及综合等经营性用地的依法收购(或征用)、前期开发、储存的贷款。
园区土地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园区土地开发企业(机构)发放的,用于园区内规划用途为工业、综合等用地的依法收购(或征用)、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开发的贷款。
企业土地一级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所在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旅游及综合等经营性用地依法开发的贷款。
土地一级开发概述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实施或者授权其他单位实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包含土地整理、复垦和成片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