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结算存款
个人结算存款
个人结算存款是存款人用身份证以自然人名称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投资、消费、结算等支付结算业务。客户可选择使用存折、支票或个人结算卡等支付工具,使用个人结算卡和存折且留有密码的可在银行通存通兑。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特点:可以办理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适用于个人生活待用款。
个人结算存款计息方式
1、个人活期结算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入账;
2、个人结算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全部支取活期个人结算存款,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个人结算存款规定
以天津农商银行为例:
1、个人结算存款1元起存;
2、客户在办理个人结算账户开户手续时,要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若为他人代办,需同时出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件;
3、预留密码的个人结算账户,可在银行任意网点办理通存通兑业务;使用其他方式支取的,可在银行任意网点通存,而取款业务只能在原开户网点办理;
4、有折、卡续存业务,客户可不填写存款凭条(大额存款业务除外);无折、卡续存业务,客户需填写存款凭条;
5、凭印鉴支取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款,客户应在取款凭条正面加盖预留印鉴;
6、个人结算账户可以与同一客户信息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对公账户,其他个人结算账户间转账;
7、凭印鉴支取的个人结算账户销户客户需填写个人结算账户销户申请,并交回全部未用支票(如有);
8、客户办理大额取款、转账(5万元及以上)时,需携带存款人及代理人(如有)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