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
导读: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 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是指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终端等银行非柜台渠道办理的个人结售汇业务。①境内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
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
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是指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终端等银行非柜台渠道办理的个人结售汇业务。
①境内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售汇和境外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汇可通过电子银行办理;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应按规定通过银行柜台办理。
②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个人,应具有凭以下有效身份证件(不含临时证件)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或外汇储蓄账户:境内个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外国护照;港澳同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个人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有关结售汇年度总额管理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
③个人通过本人人民币结算账户和外汇储蓄账户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
结售汇业务
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或因自身经营活动需求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兑换的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即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在交易订立日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且清算价格为交易订立日当日汇价的结售汇交易。
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汇期货、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汇期权等业务及其组合。
结售汇综合头寸是指银行持有的,因银行办理对客和自身结售汇业务、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等人民币与外汇间交易而形成的外汇头寸。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批准,还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比如,《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