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票
光票
票据术语光票(CleanBill)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多是光票。
例如,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得仅凭其所开出的汇票支付款项,不需随附交易单据等。银行汇票都没有附属单据,也属于光票。
照有无随附商业单据,可分为光票(Clean Bill)和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如果出具的汇票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称为光票(又称为净票或白票)。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光票的使用一般仅限于贸易从属费用,货款尾数,佣金等的收与支;反之,如果出具的汇票附有货运单据(发票,提单,保险单等)则称为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大多数使用跟单汇票,跟单汇票体现了货款与单据对流的原则,对进出口双方提供了一定的安全保障。因此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更普遍。
光票贴现
光票的贴现是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以后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
对持票人来说,贴现是将末到期的票据卖给银行获得流动性的行为,这样可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的资本,而对银行或贴现公司来说,贴现是与商业信用结合的放款业务。
贴现市场的交易种类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票据持有人向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贴现换取现金的交易,这种交易占贴现市场业务的大部分;另一种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已贴现过的票据再次进行贴现,为银行和贴现公司融通资金。再贴现是中央银行控制金融与信用规程的一个重要手段。
光票贴现的种类还可以根据票据的不同分为银行光票贴现、商业光票贴现、债券及国库券贴现三种。
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卖方仅开立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委托银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结算方式。一般来讲,光票托收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代垫费、佣金、样品费、寄售费或其他贸易从属费用。
光票托收的汇票,可以是即期汇票,也可以是远期汇票。如果是即期汇票,代收行应于收到汇票后,立即向付款人提示,要求付款。付款人如无拒付理由,应立即付款赎单。如果是远期汇票,代收行应在收到汇票后,向付款人提示,要求承兑,以肯定到期付款的责任。付款人如无拒绝承兑的理由,应立即承兑。承兑后,代收行收回汇票,于到期日再作提示,要求付款。若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除非托收委托书另有规定外,应由代收行在法定期限内,做成拒绝证书,并及时把拒绝情况通知托收行,转告委托人,以便委托人采取适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