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的全部产品总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是观察农林牧渔业生产水平和发展速度,研究农林牧渔业内部比例关系、农林牧渔业与工业、农林牧渔业与国家建设、人民生活比例关系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计算农林牧渔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基础资料。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范围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单位。*委系统的农林牧渔业生产(除*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范围也就是本辖区内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产品的价值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的总和,执行日历年度。对于收获期延长到次年年初的个别农产品(如甘蔗),仍然把延期收获的部分算在本年度内。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方法
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采用“产品法”进行计算,即用产品产量乘以价格求出各种产品的产值,然后把它们加总求得各业的产值,*后各业相加求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指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生产货物或提供服务活动而增加的价值,为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扣除农林牧渔业现价中间投入后的余额。
增加值也叫附加价值或追加价值,是指各单位生产经营的*终成果,即本单位或本行业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从宏观上来税,增加值是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基础,即各部门增加值之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从微观上来说,增加值能客观反映企业单位或行业的投入、产出、效益、速度和收入等情况。因此,计算增加值不仅是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也是微观的企业和行业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