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贡献率
地区贡献率
地区贡献率指在经济增长率中各地区的贡献所占的份额。地区贡献指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所引起的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即经济增长率)的增加额。
地区贡献率的计算
与*终需求拉动和拉动率的计算方法一样,地区贡献和贡献率的计算方法也要先算贡献率,后算贡献。因为在实践中,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和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是由国家统计*和地区统计*分别计算的,前者并不是后者的直接加总,因此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与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汇总额之间存在差额。如果用上述公式直接计算,就会出现各地区的贡献之和与全国经济增长率不等,各地区的贡献率之和不等于1的情况,为了解决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与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汇总额之间存在的差额所带来的困难和麻烦,与*终需求拉动和拉动率部分采取同样的办法,即将公式修正如下:
地区对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贡献率=该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增量/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汇总额增量
地区对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贡献=地区对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贡献率×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像*终需求部分一样,采用上述处理方法之后,各地区贡献之和与经济增长率相等,各地区贡献率之和恰好等于1,避免了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与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汇总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影响。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GDP增长率)通常指的是GDP不变价增长速度,它等于当期的不变价GDP除以上年同期同基期不变价GDP再减去100%。其中,我国不变价GDP采取分行业核算的方法,即先核算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再将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加总得到不变价GDP。不同行业的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如物量指数外推法、价格指数缩减法等,具体核算方法可以参考年度和季度核算说明。
国内生产总值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的简称。它是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减去进口货物和服务。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的三种表现形态表现为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