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性质
建设性质
建设性质分为新建、扩建、改建、单纯建造生活设施、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基本建设项目根据整个项目情况填写;更新改造、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集体投资)按整个企、事业单位的建设情况确定建设性质。
建设性质相关指标解释
新建一般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企业、事业和行*单位或独立工程。有的单位原有的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企、事业单位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作新建统计。
扩建指在厂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独立的生产线、分厂以及同时进行一些更新改造工程建设的企、事业单位。行*、事业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如学校增建的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病房)也作扩建统计。
改建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没有增建主要生产车间、总厂之下的分厂等,则该企、事业单位应作改建统计。现有企、事业单位为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而改变企业的主要产品种类(如*工企业转产民用品等),或原有产品生产作业线由于各工序(车间)之间能力不平衡,为填平补齐充分发挥原有生产能力而增建不增加本企业主要产品设计能力的车间,也应作改建统计。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指在不扩建、改建生产性工程和业务用房的情况下,单纯建造职工住宅、托儿所、子弟学校、医务室、浴室、食堂等生活福利设施的企、事业及行*单位。
迁建指为改变生产力布*或由于城市环保和生产的需要等原因而搬迁到另地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在搬迁另地建设过程中,不论是维持原来规模还是扩大规模都按迁建统计。
恢复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恢复建设的单位。不论是按原规模恢复还是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都按恢复统计。尚未建成投产的基本建设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而损坏重建的,仍按原有建设性质划分。
单纯购置指现有企业、事业、行*单位单纯购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而不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有些单位当年虽然只从事一些购置活动,但其设计中规定有建筑安装活动,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内容来确定建设性质,不得作单纯购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