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合同

导读: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立法上规定了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如《民法典》合同编在第二分编中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 有名合同的

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立法上规定了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如《民法典》合同编在第二分编中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

有名合同的种类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19种有名合同,即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电合同是指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交付仓储费的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中介)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区分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的名称与调整规则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立法上规定了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如《民法典》合同编在第二分编中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

无名合同是立法上尚未规定有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

区分两者的法律意义在于法律适用的不同。有名合同可直接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第二分编中关于该种合同的具体规定。对无名合同则只能在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第一分编通则的同时,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第二分编或者其他法律*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以转化为有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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