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登记

导读: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 初始登记的流程  (一)国有建设用地

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

初始登记的流程

  (一)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

出让: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询问表原件1份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原件1份

3.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正本)原件1份

4.出让金缴纳发票或土地相关费用缴清证明原件1份,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

6.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相关测绘资料;

7.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原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

8.法律、行*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划拨: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期: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询问表原件1份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原件1份

3.批文原件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原件1份;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相关测绘资料;

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原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

6.土地相关费用缴清证明原件1份;

7.法律、行*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企业: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询问表原件1份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原件1份

3.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系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收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含规划核实意见、消防、人防验收合格证明等)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来源的批准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1份

8.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相关测绘资料;

9.法律、行*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个人、单位: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询问表原件1份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原件1份

3.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系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收验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验原件)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来源的批准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1份;

6.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相关测绘资料;

7.法律、行*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5.法律、行*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四)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法律、行*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有批准权的人民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法律、行*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应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7.法律、行*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土地登记制度概述

土地登记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土地登记,以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利用的一项制度。

权利主体
措施项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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