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孵化债
导读:双创孵化债 双创孵化债是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2894号),由提供“双创孵化”服务的产业类企业或园区经营公司发行的双创孵化
双创孵化债
双创孵化债是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2894号),由提供“双创孵化”服务的产业类企业或园区经营公司发行的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涉及双创孵化服务的新建基础设施、扩容改造、系统提升、建立分园、收购现有设施并改造等。
术语解释
1、专项债券:地方债券的一种,指地方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筹集建设资金,通过对应的地方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债券。债券期限有5年、7年、10年、15年、20年、30年等。资金发行转贷到市、县后,通过本级基金预算调整安排支出,按申报发行项目专款专用。
2、主要用途: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卫生健康、教育、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方面。
3、偿还责任:专项债券纳入性基金预算管理,其本息由项目自身产生的收益偿还,项目单位负有主要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