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统计单位
导读:建筑业统计单位 建筑业统计单位是指从事房屋、构筑物建造和设备安装活动的法人企业。建筑业法人企业应具有建筑业资质并能够独立核算,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成立,有自己
建筑业统计单位
建筑业统计单位是指从事房屋、构筑物建造和设备安装活动的法人企业。建筑业法人企业应具有建筑业资质并能够独立核算,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②独立拥有和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③独立核算盈亏,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建筑业统计概述
建筑业统计是指辖区内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产值及财务情况。
建筑业统计的对象是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数量表现。它通过搜集、整理和分析建筑业的大量经济信息,全面地反映建筑业整个行业的经营活动的条件、过程及成果,以及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力、物力的投入和财务状况。
现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建筑业的统计范围包括全社会国有经济、集体和私营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其他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的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法人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建筑业统计范围中暂不包括不具有建筑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建筑业经营户。
建筑业统计的主要任务是结合采用多种统计调查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反映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统计资料,科学地整理和分析这些资料,并提出切合实际的建议和有根据的预测,为各级和主管部门进行宏观决策和管理、编制和检查计划提供依据;同时建筑业统计搜集整理的一整套反映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及产供销、人财物各方面的资料,也能为企业领导进行微观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