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评家
会员评家
会员评家指由会员评议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评议工会**(副**)履行职责情况。全总2009年出台的《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会员评家工作的文件。
根据建设职工之家的基本要求,会员评家的基本内容包括6个方面,即健全组织体系,促进科学发展,履行维权职责,实施素质工程,服务职工群众,加强自身建设。
会员评家方式方法
1.在同级*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会员评家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每年至少评议一次。
2.会员评家主要评议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评议工会**(副**)履行职责情况。
3.会员评家前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4.工会**(副**)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副**)在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测评可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当场公开民主测评结果。
5.会员评家的结果应报同级*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并作为考核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副**)的重要依据。对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反映的突出问题,该基层工会应向会员(代表)群众反馈整改措施。
会员评家激励约束
1.把会员民主测评满意等次作为评价基层工会工作和评选先进的依据。对获得满意等次的基层工会和工会**(副**),可作为申报本级或上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依据;对连续三年以上获得满意等次的模范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和工会**(副**),可作为申报本地或上级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的依据;对获得满意等次的基层工会和工会**(副**),上级工会和本单位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2.对会员民主测评不满意的基层工会,限其一年内进行整改;会员仍不满意的,对已获得合格、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上级工会可撤销其称号。对会员测评不满意的工会**(副**),所在单位*组织和上级工会应在核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会员仍不满意的,应按照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程序对工会**(副**)进行调整。
3.基层单位及其**负责人拟申报工会系统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会员评家必须达到满意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