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
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
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与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一致,按期别分为年度核算和季度核算。
年度核算
目前年度核算主要按照收入法进行核算,分为常规年度和普查年度。
1、常规年度根据统计调查取得的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人口与劳动工资、住户调查和价格调查等专业统计调查资料,教育、卫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的财务统计资料,以及财*、税务等部门的行*记录进行分行业核算,汇总得出常规年度地区生产总值。
2、普查年度根据经济普查获得的全部“四上”、“四下”企业单位、个体户以及部分部门资料进行进行分行业核算,汇总得出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
普查年度核算后,利用普查数据对核算范围、口径进行补充,与部门资料和行*记录进行比对,对常规年度核算进行修订。
季度核算
季度核算根据不同行业采取增加值率法、相关价值量指标速度推算法和不变价推算法来计算分行业增加值。
1、增加值率法:
现价增加值=现价总产出×现价增加值率
2、相关价值量指标速度推算法:
现价增加值=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1+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3、不变价推算法:
现价增加值=不变价增加值×价格指数
地区生产总值概述
地区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终成果,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总体规模和经济结构。
常住单位应拥有一定的经济活动场所,如住房、厂房等;具有一定的经济活动规模;具有一定的经济活动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企事业、机关和居民个人满足上述条件都属于常住单位范围。
GDP核算遵循“常住单位原则”。不论生产者隶属于何地,生产成果均计入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地的GDP。
GDP是生产活动的*终成果。它只包括新创造的价值,不包括中间投入的价值。例如,服装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从外部购买的布匹、线、纽扣,消费的水、电、煤气,雇佣车辆,这些原材料和服务都不是厂家自己生产的,属于中间投入或者中间消耗,因此它们都不核算在服装加工厂的增加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