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95-2002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白内障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电离辐射所致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白内障。非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白内障可参照本标准诊断和治疗。
标准号:GBZ 95-2002
标准名称: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
英文名称:Plain washers-Product grade C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2-04-08
实施日期:2002-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替代以下标准:GB/T 95-1985;被GBZ 95-2014代替并废止
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单位:卫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