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62-2002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皮肤溃疡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铬、铍、砷等化合物所致特异性皮肤溃疡的诊断及处理,不适用于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烧伤、冻伤等病所致或其他继于血运障碍所致皮肤溃疡的诊断及处理。
标准号:GBZ 62-2002
标准名称: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
英文名称: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Ulcer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04-08
实施日期:2002-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单位:卫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