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2025-06-28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本部分适用于存在或产生物理因素的各类工作场所。适用于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劳动条件、劳动者接触物理因素的程度、生产装置泄露、防护措施效果的监测、评价、管理、工业企业卫生设计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本部分不适用于非职业性接触。

标准号:GBZ 22-2007

标准名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英文名称: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Part2:Physical agent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04-12

实施日期:2007-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2劳动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替代以下标准:GBZ 2-2002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单位:卫生部

GBZ20-2002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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