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19-2002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电光性皮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电光性皮炎的诊断及处理。
标准号:GBZ 19-2002
标准名称: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诊断标准
英文名称: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Electroflash Dermatiti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04-08
实施日期:2002-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单位:卫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