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179-2006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照射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医用照射的放射防护:a)作为受检者与患者医学诊断和治疗的处方内容所接受的照射;b)作为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个人所接受的照射;c)群体健康检查中个人所接受的照射;d)在医学或生物学,诊断或治疗的研究项目中健康个人或患者自愿参与受到的照射;e)法医程序中引起的个人所接受的照射。本标准也适用于有意和自动扶助医疗照射中病人的个人接受的照射,但不适用于职业需要受到的照射。
标准号:GBZ 179-2006
标准名称: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
英文名称:Basic principles for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of medical exposure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6-11-03
实施日期:2007-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7放射卫生防护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替代以下标准:被GBZ 130-2020;GBZ 120-2020;GBZ 121-2020代替部分
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发布单位: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