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125-2002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使用含密封放射源(以下简称密封源)的检测仪表(简称检测仪表)的放射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含密封源强度测量型检测仪表。本标准不适用于GB 13367《辐射源和实践的豁免管理原则》规定豁免范围内的检测仪表。
标准号:GBZ 125-2002
标准名称: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
英文名称:Radiological protection standards for gauges containing sealed radioactive source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04-08
实施日期:2002-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7放射卫生防护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替代以下标准:被GBZ 125-2009代替并废止
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归口单位:卫生部
发布单位:卫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