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120-2020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中核医学诊断、治疗、研究和放射性药物制备中有关人员以及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开展核医学诊断、治疗、研究和放射性药物制备中使用放射性物质时的防护。非医疗机构的相关实践活动参照本标准执行。
标准号:GBZ 120-2020
标准名称: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n nuclear medicine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10-26
实施日期:2021-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7放射卫生防护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Z 120-2006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苏州大学等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