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662-1988电离辐射事故干预水平及医学处理原则

本原则是根据GB 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并参照ICRP、IAEA等国际组织的有关建议制定的。本原则给出电离辐射事故时,对公众采取应急防护对策的干预水平、工作人员应急照射的剂量控制、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以及重建正常工作秩序的防护原则要求。必须强调指出,各种类型核设施、各种放射性核素生产和应用单位以及一切产生和应用射线装置的单位都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和遵循最优化原则,执行有关法规,避免电离辐射事故的发生。
标准号:GB 9662-1988
标准名称:电离辐射事故干预水平及医学处理原则
英文名称:Guideline on intervention levels and medical management in the event of radiological accident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88-08-19
实施日期:1989-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7放射卫生防护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替代以下标准: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6号
起草单位: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
归口单位:卫生部
发布单位:卫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