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175-19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人群经常居住和活动场所的环境电磁辐射,不包括职业辐射和射频、微波治疗需要的辐射。
标准号:GB 9175-1988
标准名称: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英文名称:Hygienic STANDARD for environmental electromagnetic wave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87-01-02
实施日期:1989-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1环境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280辐射防护
替代以下标准:被GB 8702-2014代替并废止
起草单位:南京医学院
归口单位:卫生部
发布单位:卫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