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000.13-1999手提灯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手提灯和使用时握在手中的类似的可移式灯具的安全要求。这些灯具使用的光源是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钨丝灯和管形荧光灯。本标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节一起阅读。可用诸如蝶形螺丝、夹子或磁铁固定到支架上的手提灯以及用于检查圆桶内部之类的灯具,均在本标准涉及的范围内。
标准号:GB 700013-1999
标准名称:手提灯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for handlamp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9-12-30
实施日期:2000-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电工>>电气照明>>K72一般灯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01电灯综合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QB 3592-1999;被GB 7000208-2008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