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000.11-1999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除手提灯以外,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作为光源的可移式通用灯具的安全要求。本标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节一起阅读。
标准号:GB 700011-1999
标准名称: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ortable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9-12-30
实施日期:2000-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电工>>电气照明>>K72一般灯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01电灯综合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T 13036-1991;被GB 7000204-2008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